关于针对恶意抢注企业字号及域名行为的不正当竞争警告函

致:[涉嫌侵权方/域名注册人]   

本函系经[南京握戏笔笔传媒(个人独资)](下称“本企业”)授权,就你方恶意抢注本企业享有在先权的企业字号及域名一事,严正致函。本企业作为合法登记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自成立以来,始终将“[握戏笔笔]”作为核心商业标识使用,经多年经营与宣传,该字号在特定行业内已具有极高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构成受法律保护的“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字号)” 。

近期,本企业发现你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利用不正当手段实施以下恶意竞争行为:
第一, 你方未经本企业许可,擅自将本企业具有影响力的“[握戏笔笔]”作为域名主体部分进行注册,并利用该域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该行为足以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误认,以为你方与本企业存在特定联系,属于典型的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字号作为域名主体部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
第二, 你方不仅恶意抢注与本企业核心域名近似的主体,还将本企业原域名的主要识别部分抢注为其他商业后缀(如[.cn/.net/.org]等)的域名。这种全方位、无差别的“包围式”抢注,主观恶意极其明显,旨在攀附本企业商誉,恶意引流,意图收割本企业长期积累的客户资源和市场声誉 。

你方的上述行为,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关于禁止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企业名称字号的规定,也触犯了《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七条关于禁止利用网络实施混淆行为的细则 。司法实践中,此类将他人有影响力的字号抢注为域名,造成市场混淆的行为,已被多地法院明确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并判令注销域名、赔偿损失 。

有鉴于此,本企业郑重声明并警告:

  1. 你方的行为已严重侵害本企业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2. 限你方在收到本函后[365]日内,立即停止使用并注销上述侵权域名,停止一切攀附本企业商誉的行为。

保留起诉权力的声明:
若你方逾期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影响,本企业视为你方具有利用侵权域名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主观恶意。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本企业将坚决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届时,本企业不仅将主张你方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判令你方停止侵权、注销域名并关闭相关网站,还将追究你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以遏制此类恶意抢注的不正之风 。

望你方权衡利弊,即刻停止侵权行为,以免诉累。

[发函单位盖章/个人独资企业盖章]
[2026.2.15]

原创文章,作者:高 云,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woxbb.com/2587.html

(0)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
🤖
🤖

智能客服

在线
🤖

您好!我是智能客服,很高兴为您服务!有什么可以帮助您的吗?

05:26
移动端向上箭头